原理:录入凭证时,系统自动按科目与流量对照关系,对相关凭证分录分配流量。可在现金流量表界面,【流量明细】里对所选会计期分录流 量进行调整、或重新分配。
1、科目与流量的对照关系维护
系统预置,可修改科目对应的流量项目
路径:【设置-科目现金流量对照】
可以在【科目现金流量对照表】界面修改科目与流量项目的对应关系,如果修改过关系想要还原,可以点击【重置】。

2、现金流量表的查看
路径:【财务报表-现金流量表】,选择最新公式计算
注意事项
1)如果新版公式发布之前的月份查看现金流量表,推荐使用历史公式(老公式),否则会提示“(不平衡)行20+行21合计数不等于行22”;
如果要用新公式,需要反账到以前年度,进入【流量明细】,对流量明细重新分配。

2)在新年度使用现金流量表新公式,如果出现现金流量表没有数据的情况,需要点击【流量明细】,进入【现金流量明细】界面,
重新分配流量;
步骤一、【财务报表-现金流量表-流量明细】

步骤二、【流量明细-重新分配】
在【流量明细】界面,点击【重新分配】,根据新的规则,覆盖当月的已分配的现金明细,并提示“重新匹配成功”



温馨提示
1、大于当前会计期,要重新分配流量,可以直接在现金流量表界面,选择会计期,对之前月份都进行【重新分配】,否则会提示”(不平衡)行 20+行21合计数不等于行22″;
2、如果账套已经结账,现金流量表就不可以调整流量明细,并且不可重新分配,需要反结账到要重新分配的月份,进行【重新分配】操作;
举例,2020年账套数据为外部导入,未自动分配流量。如果要使用现金流量新公式查看现金流量表,我们需要反结账到2020年1月,在【现金流量明细】界面对2020年每个月份的现金流量明细进行重新分配操作;再批量结账。